第(1/3)页 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看去,天空中的月亮,大如车轮。 银色月光洒下,夜风吹过的时候,整片草原就像是变成了大海,丰盛的水草随风起伏的时候,化作了银光粼粼的海浪。 在天地之间,胡琴琵琶与羌笛,奏响了一曲专属于大漠草原的乐曲。 这里是天赐草原,拥有最肥沃的土地,生长着最肥美的水草,养育着草原上最雄壮的汉子,最神骏的马匹。 在天赐草原的中心,篝火四处林立,载歌载舞的声音,响彻了寂寞的草原,篝火足足遍布数十里,在银色的夜里就像是一条绚烂的霓虹带。 这是难得一见的盛会。 在近来的十天时间内,草原各大部族的首领,纷纷响应天赐之王的诏令,从草原各处的水草丰茂地赶来,他们带来了雄壮的军队以及浓烈的美酒。 而为了表达对他们的欢迎,今夜,在王庭的诏令之下,举办了最盛大的盛会。 女人们用马粪升起了一堆堆的火,在篝火上,金黄色的烤全羊肉香四溢,她们在互相笑着,起舞着,祈祷神灵会保佑她们即将出征的男人平安归来,并且大大地劫掠汉人的物资。 男人们大声地呼喊着,聚成一团,在观看来自不同部族的男儿比拼摔跤、骑射!喧喧闹闹。 在无尽的人群中心,可以看到一顶巨大的帐篷,宛如一座小山一般,挺立在哪里,灯火通明。 那就是王庭。 草原上的民族,从来都是在马背上的,水草生长到何处,他们就追逐到何处,他们从来不贪恋故土,在草原上都是埋骨和安居的好地方。 只要合适,他们就可以迁徙,也可以定居,直到死去之后,将肉体献给神灵的使者——乌鸦。 这就是很多胡人的一生。 迁徙的一生。 但,王庭除外。 王庭拥有最肥沃的土地,加嘎雅河已经五十年不曾干涸,生生让这个马背上的民族,有了短暂又漫长的定居生涯。 五十年的时间,王庭虽然偶尔有移动,但始终没有离开过天赐草原的范围。 老人跌跌撞撞地从一个篝火,一个人群走到另一个篝火,另一个人群。 他的步伐已经有些蹒跚,身上的衣服已经缝补了很多次,但他依旧穿着,从明耀的火光边走过的时候,衣袍上已经显得暗淡的金龙偶尔会引起一两个胡女的注视,但没有人会过多关注他。 他一路穿过人群。 连绵十里的晚会,都十分热闹,热闹中显得有些纷乱,但在王庭周围,却保持这难得的安静,篝火都被穿着皮甲的卫士隔开了百米。 老人一路走向王庭,心中也逐渐激动起来。 他听到了一个篝火旁边的男人们,议论着什么时候攻破武天孤建立的那座名为“吞胡”的雄关,争抢着谁要第一个杀进其中。 他听说羌人的军队正响应王庭的号召,穿越黑木河前来回合,羌人的王至少带着十万人的军队……他还听说大羲国的汉人们都已经吓破了胆……一切都在朝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。 老人终于停在了王庭百米外,前方是卫士组成的人墙,他对王庭卫士的首领哈达林将军已经很熟悉,所以,他大胆地靠近了一点,朝着那正举着酒袋痛饮的中年将军行了一礼,有些谄媚讨好地道:“哈达林将军,请问大王在宴请各部落的首领吗?” 哈达林给酒袋子塞上了塞子,随意地看了眼前这个老人一眼,对方猥琐的样子,令他感到不快。 哈达林还记得,二十多年前,自己还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,没有当上王庭卫军的首领,那一次大胜仗中,兄长押着一群身着盛装的汉人抵达了草原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