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玩命宠媳妇-《重活一回:做风口的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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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只是程茜担心孟青善到了米国后,被那边的洋妖精迷住回不来。

    孟青善也担心自己这一年不在魔都,自己小媳妇被哪个坏小子拐跑。

    抓耳挠腮的想了几天,他也没想出什么好主意。

    只好果断选择学习前世听说的那些舔狗,玩命的讨好自己小媳妇。

    反正自己有程奶奶撑腰,前世程茜快二十岁的时候,程奶奶还健在呢。

    虽说两人只是按照乡下风俗拜堂成亲,不具备什么法律效应。

    可是这丫头要是想跑,得到消息程奶奶绝对会跑来,把她打断腿让自己再扛回家。

    再说两人已经说好,等到程茜年满十八岁,两人就马上领证真正的结婚,想必自己这个舔狗,不会像前世的那些舔狗一样,最后落个不得房子。

    emmmm,就这么办。

    麻蛋,我就不信在这八几年,有那个混蛋小子还能比我哄姑娘不要脸!

    孟青善作出选择,马上就付诸实施,在学校除了主课以外,能跑就跑。

    跑的早了就去程茜学校接她放学,走的晚了就买程茜喜欢吃的,回家做给程茜吃。

    这把小丫头感动的,每天看到孟青善就乐,那小眼神简直万年冰雕都能给你化喽!

    平时上学的时候,放学后两人就在家,程茜学习孟青善给他做好吃的。

    到了周末或者节假日,孟青善要么带着小丫头去周边的景点玩,要么就拉着小丫头逛商场给她买漂亮衣服。

    农村孩子都知道节省,虽然程茜家里曾经阔了两年,但是还没等她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,家里就遭遇了大变。

    所以小丫头还是很节省的,买了几次衣服之后。

    程茜就告诉孟青善自己现在的衣服已经太多,以后再长个子那些衣服不能穿太浪费,拒绝再买新衣服!

    孟青善虽说没了给媳妇花钱买衣服的舔狗项目,但是他还知道很多巴结女孩子的花钱地方。

    接下来这货领着程茜,穿梭在各大国营商场、黄金珠宝首饰、名牌手表包包。

    这时期名表包包进入华国的品牌少得可怜,给小丫头买了三块表,两个包包就没有别的牌子能买了。

    没关系,黄金珠宝样式多啊!

    而且现在的黄金特别是玉器、翡翠之类的,真特么的便宜!

    原本小丫头觉得自己已经买的有了,虽然别的样式她也很喜欢,但她不想再乱花钱。

    不过孟青善一句,这些东西多买点没事,以后这些就是咱家的传家宝,过个几十年,你看咱家那个儿孙顺眼就给他们一个玩呗!

    看到旁边售货员看向自己怪异的眼神,孟青善脸不红心不跳,指着被自己背在背上的小丫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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