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思——思神(1)-《栗子故事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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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神(1)——作为实在的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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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论是什么时代,什么民族,仔细研究的话,其实就会发现,他们的文化里都曾出现过神这个词。无论是原始的图腾崇拜里的野兽神,还是后来流传的那些人形神的故事,总之都是有神的,并且认定它们是某种意志或实际存在,是支配着宇宙的某种东西。
但这种看法,作为一个唯物论者而言,他压根就不信神鬼。明显是觉得它们不正确的。
而且,这种看法,我估计现在的那些神学者听了也会气得吹胡子瞪眼,因为其实严格来说,哲学跟宗教是密不可分的。所以今天的宗教里的很多东西,如果有人去了解的话,其实是跟普通大众想的很不一样的。
因此,我结合自己看过的一本书(《善的研究》)里的内容,借着书里某一小节的内容:神就是一切实在的根基,来试图分析一下何为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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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什么是实在?
就比如说物质和精神,分出来就变成了朴素的唯物观和唯心观,也因此被认作两种实在,两种这世界的本原。
而对于神这个概念所衍生出的实在而言,它们其实是对同一个唯一实在的两种不同看法。
就是说,上面所谓的一切实在,是同时包含物质与精神的一种唯一性存在。
这个唯一实在,就是世间所有一切的统一,它的一面是无限的冲突对立,一面是无限的统一,它本身就是独立自在的无限的活动。
这话说起来虽然确实是很明显的二元论,但本来也就是一些闲着没事时的思考,我想讲出来应该也是没啥问题的。
可能上面的话还是有些不好理解,ok,没问题,我再解释一波。
就把世界的本原看作一个大的集合,唯物和唯心各占一半,并且都认为它们那一半就是这个集合的整体。但实际上这个整体,它是包含一切的,世上所有的活动,所有的一切,都包含在它之内。
然后,这个集合本身,就是所谓的神。
不,这么说倒也不大准确。
应该说,唯物和唯心各占据了一半集合中的数据,世界是这个集合中的所有数据,而神是集合本身。
数学中常有根据某个定理而推出其他定理的案例,所以,结合着集合这个解释,我觉得还能再给它下一条定义,
就是说:没有主客观之分,精神与自然合一的东西,就是神。
虽然只有这么两句话解释它,但我觉得,两条定义,其实马马虎虎也够了吧?
要想具体的而清楚的解释明白这玩意儿,倒不是我理解的不够,只是大家都知道,就好像做题,自己会做跟能教会别人可压根不一回事。
所以对它的定义及浅显解释也就到此为止了,其实我想还是很好理解的吧?
精神与物质统一嘛,还是比较好想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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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,就再往下说吧,同时也是那个小节里的第二段内容。
从古至今,为了证明神的存在,先后有过很多不同的观点。
有人说,世界肯定不是从无开始的,必然有什么东西来创造出了这个世界,神就是那个创造者。
这个观点其实哪都有,咱们的盘古开天,西方的上帝创世,都是典型代表了,是属于典型的按因果律去思考世界来由了。
这个观点我觉得我可以在此喷一喷。
首先,如果就这么按照因果律去想问题,认为因必须在果前,认为神必然存在的话。
那神既然存在了,是不是也能顺藤摸瓜,去找神出现的原因呢?
而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了,就是说,
假定神是无始无终且无起源也能存在的东西的话,那世界为什么不行呢?世界也可以没有起源,神就不是必要的因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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