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感受到手指上的力道,刘金发连忙补充道:“还有明器!主要是沁玉!” 明器,也就是冥器,指的是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古董。 要是真的也就罢了,刘金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刚才说漏了嘴,那明器还是丁三爷自己做的。 古代人喜欢用玉器陪葬,显贵人家更是从上到下都要用玉器封口。这种出土的玉器几乎都会带上腐蚀变色的痕迹,也叫做沁色。久而久之,沁色也就逐渐变成了鉴别古玉的一种标志。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,于是又有人将新玉藏在动物的尸体腹内,埋入地下做旧形成沁色。 隔个三五年再挖出来,处理一下流入古玩市场,专门糊弄新入行的傻子。 丁三爷交给小白梨的就是这档子生意。 其实他做什么生意都不重要,这会儿肯定已经戴上银手镯了。 王云霄更关心其他方面的问题。 “这个小白梨是怎么认识我的?他想找我做什么?” “这我真不知道……哎呀别别别!哥!哥你听我说!” 眼看着自己第四根手指头都要废掉,刘金发在危急时刻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潜力,赶紧求饶道:“我那天就听他回来说起过一嘴,说算八字的时候,看见清河中学里的学生逃课出来,然后他就让人去打听一个叫王云霄的……” “算什么八字?谁的八字?” “我真不知道,但肯定是个女娃的,最近三爷那儿正好有个小少爷要配婚,我估计就是给他找伴儿!” “配阴婚?” “对!” “拿活人配阴婚?” “也不是……啊啊啊呜呜呜……” 活人随时都可以死,这种话不用从他嘴里说出来,王云霄也懂。 所以毫不犹豫地掰断了他的第四根手指。 “你家三爷经营的业务挺广泛啊。” 刘金发只是个小混混,知情不多,实属正常。 第(2/3)页